各参赛单位:
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桥牌比赛于11月8 日至11月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经组委会审核、竞赛部批准,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
(一)国家体育总局委派裁判员严格按照直达路线、规定差旅标准、按日程要求准时报到;
(二)各参赛单位于11月6日-7日报到,入住宾馆安排如下:
1.北京队、天津队、河北队、山西队、内蒙古队、辽宁队、吉林队、黑龙江队、上海队、江苏队、浙江队、安徽队、福建队、江西队、山东队、河南队、湖北队、广西队入住湖北饭店(地址:武昌区洪山路10号);
2.湖南队、广东队、海南队、重庆队、四川队、贵州队、云南队、陕西队、甘肃队、青海队、宁夏队、新疆队、青岛队、宁波队、厦门队、深圳队、煤矿体协队、化工体协队、澳门队入住湖北好苑新海天大酒店(地址:武昌区洪山路);
3.西藏队、火车头体协队、金融体协队、石油体协队、中建体协队、通信体协队、电子体协队、电力体协队、香港队入住瑞安城市酒店(地址:武昌区珞南街小洪山东区34号)。
提前报到、延期离会费用自理。
(三)各参赛单位请于11月1日前将抵达武汉时间、火车车次到站地点、飞机航班号、汽车到站站名报组委会后勤接待部以便接站(联系人:王超、张楠;联系电话:027-87191187,87191926;传真:027-87191187,81491926)。逾期不报视为自行抵达宾馆,不予接站。
各参赛单位报到时必须向桥牌单项竞委会提交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未办理保险的不能参赛。
二、经费
(一)标准
各参赛单位经费缴纳标准为:在编人员每天200元/人;超编人员每天240元/人。
(二)付款方式
依照组委会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参赛单位报名确认后,因故无法到达的人员,须在11月5日前告之组委会后勤接待部(联系人:王超、张楠;联系电话:027-87191187,87191926;传真:027-87191187,81491926),以便办理入住宾馆退房手续,否则将收取宾馆住房定金(240元/人)。
(四)各参赛单位请派员对本单位当日食宿情况进行统计、确认,以便办理后续退费手续。
三、特殊要求
参赛单位在住房和餐饮方面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召开第二次联络员会议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组委会后勤接待部(联系人:王超、张楠;联系电话:027-87191187,87191926;传真:027-87191187,81491926),以便进行个性化处理。
四、组织委员会会议、技术会议
桥牌竞赛委员会将于赛前召开竞赛、技术会议,请各单位按相关规定派员准时出席。
五、其他要求
(一)根据武汉市住宿相关规定,参赛人员入住宾馆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根据规程要求,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智运会运动员证(C证)方可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请于报到后2天将返程信息(到达地、时间、航空班次、火车车次、汽车班次)以书面形式告之组委会后勤接待部(联系人:王超、张楠;联系电话:027-87191187,87191926;传真:027-87191187,81491926),以便办理返程票务以及送站事宜。逾期不报返程信息则视为自行解决返程事宜。
六、联系
(一)组委会竞赛部
竞赛部副部长 程 序 TEL: 027-87190289
联络员 柳鸣毅 TEL:13554300020
单项竞委会联络人 杨浩然 13707117831
(二)组委会后勤接待部
接待部副部长 吕 玲 TEL: 027--87191187
项目组接待人 杨浩然 13707117831
宾馆联系人
1.湖北饭店 周轶蕾 13237132785
2.湖北好苑新海天大酒店 程 刚 13986142255
3.瑞安城市酒店 胡 艳 18602732133
(三)组委会财务部
财务部副部长 杨家升 TEL: 02787190821
相关单项竞委会财务负责人 杨浩然 13707117831
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