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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棋友会所“庆中秋”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2011-08-17      作者:      来源:
 

  为迎接2011年“中秋节”的到来,促进重庆象棋业余棋手交流,创造良好的象棋氛围,重庆象棋界德高望重的前辈周邦恒先生和吴承生决定:将于2011年9月12—14号,在重庆棋友会所举办2011年重庆 “庆中秋”象棋公开赛。现将比赛规程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重庆棋友会所

  竞赛组委会由吴承生和陈颖及裁判长等人组成。

  裁 判 长:胡智慧

  副裁判长:王钊远

  编 排 长:卿  成

  裁 判 员:张  静   王学影

 

  二、比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07年版试行本)。

  2、比赛暂时拟定采取11轮积分编排制,每轮对阵由电脑软件临场排出。每方40分钟加5秒赛制,先超时者判负。

  3、关于违反行棋规定的裁决:

  (1) 出现“被将军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一次者,立即判负。

  (2) 在一局棋中,同一名棋手“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字)达两次者立即作负。

 

  三、记分及名次计算:

  1、每胜一局记2分,和局记1分,负者记0分。

  2、获奖名次原则上不并列,录取前十六名。

  3、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去除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四、比赛纪律:

  1、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逾15分钟仍未到座按弃权论,每场比赛结束后双方运动员须及时主动向裁判员示意,报告成绩,棋手签字、摆好棋子后退场休息。

  2、所有参赛棋手须将手机调整至震动或关机状态,赛场内严禁接打电话。同时赛场内禁止吸烟及高声喧哗及其他影响比赛秩序行为,违者按犯规处理。

  3、每局棋双方须走完20回合以上或20分钟以上方可议和。否则裁判组有权按双方作负处理。

  4、比赛严格执行赛风赛纪。如发现有违赛风赛纪一经查实者,裁判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若发现严重舞弊者如买棋卖棋或利用高科技作弊等,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

 

  五、记录和限着:

  1、本次比赛采用5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10着。

  2、没有对局记录或无法确认一方提出的“自然限着规则”或待判局面等时,裁判可不予受理。

 

  六、比赛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比赛拟定于2011年09月12—14日,在重庆棋友会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埝山苑居委会三楼)举行,首轮比赛从9月12日上午8:30开始。

  凡重庆本地获得过二级棋士(区县前三名)以上棋手或参加过本会所比赛取得过前八名者均可参加,非重庆本地棋手须经本次比赛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参加。参赛者本人或其委托人须到会所现场交报名费100元,参赛资格一律以此前已缴报名费者为准。由于场地相对有限,参赛总名额限定60人。欢迎各位棋手见消息后相互通报,踊跃报名,额满为止。比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注:会所将于《规程》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现场缴费报名,报名截止至9月11日18时(额满即止)。会所咨询电话: 023-68472622(会所不接受电话报名)。 缴费联系人: 13883968365 陈颖 。

 

  七、奖励设置:

  取前十六名,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第一名 10000                第二名  6000

  第三名  3000                第四名  2000           

  第五名  1000                第六名   800            

  第七名   600                第八名   600

  第九名   300                第十名   300              

  第十一名 300                第十二名 300

  第十三名至第十六名各200元。

 

  八、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或裁判长按本规则精神酌情处理。

 

              2011年重庆“庆中秋”象棋公开赛组委会

                   2011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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