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桥牌网
黑龙江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7月26日—30日在哈尔滨冰上训练基地举行。
二、参加组别和单位:
设市(地)组、行业组。
(一)市(地)组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鹤岗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
(二)行业组
以中、省直有关厅局(企业),省辖市总工会,大企业工会和各大专院校为参赛单位。
三、竞赛项目
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五子棋、桥牌。
(一)市(地)组
象棋、围棋、国际象棋。
(二)行业组
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五子棋、桥牌。
各竞赛项目的小项设置按照省体育局统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运动员资格:
(一)黑龙江省籍公民,本地市户口。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
(三)代表外省参加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四)参加行业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11年3月31日以前在编或合同制职工。
(五)市(地)组运动员年龄为1995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加单位成立代表团,凡运动员总数在6人(含6人)以下的代表团,报团长1人,团部工作人员2人;运动员总数在7人以上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团部工作人员3人(每个代表团必须设联络员1人)。
(二)市(地)组
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每项可报运动员男2女1,每项分别进行男子团体赛,男子个人赛和女子个人赛。
(三)行业组
象 棋:可报运动员男2女1进行男子团体赛,男子个人赛和女子个人赛。
围 棋:可报运动员男2女1进行男子团体赛,男子个人赛和女子个人赛。
国际象棋:可报运动员2人进行个人赛。
五 子 棋:可报运动员2人进行个人赛。
桥 牌:可报运动员男4女2进行公开团体赛,男子双人赛和女子双人赛。
(四)省队现役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市(地)参加比赛,运动员允许交流。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单项棋牌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成立各项目竞赛委员会。
(三)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的选派由黑龙江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提出建议名单,报黑龙江省体育局统一审定。
七、奖励及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奖励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分计分。
(二)参赛不足4队(人)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公布代表团名次:
(一)公布获得总分前8名代表团名单,并颁发奖杯。具体办法是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名次并列。
(二)公布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名单并授予锦旗。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团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黑龙江省第二届智力运动会报名单》(见附表1、2),报黑龙江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附电子版及电子版二寸(蓝底)照片,邮箱地址:hljqy@126.com。各项目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二)报名单位:黑龙江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5号,邮编:150040。联系电话:0451—82115836;0451—82113083;0451-87965008。
(三)各项目运动员、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报到、离会时间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一切费用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十一、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总则由黑龙江省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