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罗大师的博客
恶果二:忘记拿赢墩
牌例2,双方有局,东开叫,南北方采用自然叫牌法。
这是2009年全民健身迎智运万人同下棋牌暨夏季通讯赛的第10副牌。
从四明手看,这是个合理的定约,如果攻防准确,庄家正好能完成了3S定约。但有部分庄家超额一墩完成定约,从而获是高分。超墩的最大可能是,庄家向明手引红心时,西家不出HA。
我要介绍的故事也是从这里开始的。西家首攻C8,明手出小牌东也跟小牌,庄家吃进。吊两轮大将牌后,再送梅花到东,东回攻梅花,庄家吃进,西垫小方块。庄家引红心,西忍让,明手吃进,引D4,庄家跳DK,西吃进,提SQ,东家垫小方块,西家再拔HA遭到庄家将吃,形成如下残局:
东家很不高兴地把牌摊开,甩在桌子上,大声地对西家说:“你打的是什么牌啊?HA应吃不吃,不应该提的时候又提!这不是帮庄家打牌吗?”
随后,庄家和西家也跟着摊牌。双方都没有宣称获得多少个赢墩。南家在记分纸上写上了3S+1,170分。这一轮四副牌结束后,西家签字确认结果。
这是本次比赛的最后一轮牌,成绩表上交以后,东家回忆残局时想到,庄家无论如何拿不到所有赢墩,东家应该还可以拿到一墩方块。于是向对方和裁判提出,能否更改成为3S刚好。
庄家认为,东西方先摊牌,没有说要赢墩,证明是不要所有的牌墩了,而且,又签字认可了,所以,不能同意更改。
确实,在正常的防守下,庄家还要丢一墩牌的。但当值裁判长国家一级裁判孔照春不支持东家的请求。一是由于摊牌后不声称赢墩,不陈述防御路线,从严格的角度看,可以把所有的牌张都看成是暴露牌张,东家的牌可以由庄家指挥出牌,这样自然拿不到牌墩了。二是即使按照声称来判罚,也已经错过时效并且也不符合撤销的条件。1,没有在第一时间叫裁判;2,根据第竞赛规则第69条A款的规定:“参赛者同意对方的声称或承认,并且本方在下副牌中作出叫牌或该轮结束前,未提出异议时,则默认成立。该牌即以声称或承认的墩数作为打牌输赢墩数予以记分。”3,不符合对声称默认的撤销的条件。东西方已签字认可了。在剩余牌墩中,如果东家粗心是有可能得不到赢墩的。庄家引梅花到明手,东家可能会垫红心或者方块,即使垫了张红心,明手提HK,暗手垫方块后,当明手向庄家引方块的时候,东家仍然可能不出DQ。三是东家违反了74条“举止与礼仪”多项规定。当时只顾教训同伴,忘记了拿赢墩,现在再想秋后算帐,当然也是不适当的。
此外,庄家当时看出还要丢一墩牌,但他既不召称裁判,也不问对方,直接记上3S+1,也不是正确的做法。至少不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桥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