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茨竹杯”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人民政府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11年3月18-20日在重庆市华蓥中学体育馆举行,首轮比赛于3月18日上午9时开赛。
三、竞赛项目:中国象棋个人赛
四、奖励设置
比赛设成年组(A组)和综合组(B组,即女子棋手、14周岁以下少儿棋手和65周岁以上老年棋手),混合编排,同场竞技,分组排名。
1、成年组奖前32名,前3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4—32名只发奖金。
第1名8000元;第2名4000元;第3名3000元;第4名1500元;第5名1200元;第6名1000元;第7名800元;第8名500元;第9名至16名各300元;第17-32名各200元。
2、综合组若低于20人参赛,则并入成年组,不单独设奖。21人以上原则上按30 %的比例设奖。
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500元;第4名300元;第5名200元;第6名及以后各100元。
3、不重复给奖(可以就高获奖),获奖棋手须查验身份证原件。
五、竞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07年试行本)。
2、比赛采用先分组积分后交叉淘汰赛制,具体轮次安排将根据实际报名参赛人数而定。积分编排阶段每轮对阵由电脑软件临场排出。每局单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超时判负。
3、关于违反行棋规定的裁决:
(1)出现“被将军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一次者,立即判负。
(2)在一局棋中,同一名棋手“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字)达两次者立即作负。
4、记分及名次计算:
(1)每胜一局记2分,和局记1分,负者记0分。
(2)获奖名次不并列。
(3)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除去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如还一样,除去第二轮得分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5、限着和变招:
(1)本次比赛采用5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10着。
(2)出现3个循环及以上的“待判局面”时裁判员才予受理。犯禁方须变着者在裁判员裁决后2个回合内必须变招,否则判负。符合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在2回合内变招,双方不变判和。
六、比赛纪律:
1、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逾15分钟仍未到座按弃权论,每场比赛结束后双方运动员须及时主动向裁判员示意,报告成绩,棋手须签字并摆好棋子后退场休息。
2、所有参赛棋手须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赛场内严禁接打电话。同时赛场内禁止高声喧哗及其它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
3、每局棋双方须走完20回合以上或20分钟以上方可议和。否则裁判组有权按双方作负处理。
4、比赛严格执行赛风赛纪。有违赛风赛纪的行为,裁判有权根据情况可按犯规处理,若发现棋手严重舞弊者如买棋卖棋或利用高科技作弊等,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并禁止参加以后的“茨竹杯”比赛。
七、报名和报到
(1)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限报150人,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6日下午17点。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文化服务中心,联系人周利,联系电话(023)67210406。也可在以下同志处报名:王钊远13883873280;胡智慧15902359532;张静13896760959。欢迎各地象棋专业人员及象棋爱好者报名参赛。
(2)报到:所有棋手请于3月17日下午18点前在重庆市华蓥中学体育馆报到,若因特殊情况须3月18日早上八点半前赶到的,必须电话衔接并征得同意。过时没有签到也没电话衔接的作自动弃赛论。
参考线路1:重庆菜园坝火车站乘坐608、609、610路公交车到两路(重庆机场、渝北区政府所在地)“县车队”车站,再转乘到茨竹的班车。
参考线路2:重庆火车北站乘坐622公交车到两路后再转到茨竹的班车。
参考线路3:重庆火车北站打出租车到重庆汽车北站(10元左右车费),乘坐重庆汽车北站发往邻水、高滩、谭同、中和、茨竹的班车直达渝北区茨竹镇。
八、组委会:由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领导,国家象棋大师、国家级裁判杨剑和裁判长组成。
九、竞赛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则的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第三届“茨竹杯”象棋公开赛组委会
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