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北流市新圩镇第五届“大地杯”象棋公开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1年2月7―11号(比赛农历初6至初9,即8到11号比赛)
二、比赛地点:广西北流市新圩镇(玉林市园艺场)
1、路线―在玉林新圩路口坐玉林―新圩镇公车(10公里)玉林市园艺场下车(公路旁)
2、凡是男子大师和女子大师或得过大地杯冠军者大会负责食宿。
3、外地棋手比赛时有专车接送。
4、如外地棋手不愿住玉林市得利宾馆可在新圩镇住宿,新装修的旅店,价格25元。
5、大会负责所有参赛棋手中餐,参赛者均有一份纪念品。
三、报名:
1、报名资格:不限区域,欢迎全国各地象棋爱好者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时间2月1日)
2、报名电话:何主任13877534153,网上报名QQ:1762724632 (陈建昌)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
录取个人前30名:第一名50000元,第二名38000元,第三名28000元,第四名18000元,
第五名8000元,第六名6000元,第七名4000元,第八名3000元,第九名2000元,
第十名1500元,第十一名1200元,第十二名1000元,第十三名800元,第十四名700元,第十五名600元,第16名到30名
各500元。
五、签到时间和报到地点:2月7日玉林市得利宾馆。
1,在火车站或汽车站打出租10元左右,在文化广场下。
2,在火车站坐2路公交车票价1元在文化广场站下(22站,约50分钟 / 8.9公里)。
3、参赛选手住宿费用自理,为统一管理,外地棋手组到玉林市得利宾馆(玉林市一环东路323号,文化广场旁),4星级服 务,双标130元。
4、成人报名费(100元)、少年儿童(50元)收款人:何主任13877534153
5、押金50元,比完退还,如中途而退出比赛者,不退押金。
六、比赛办法:
1、本比赛执行1999年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电脑编排暂定比赛13轮,具体轮次视报名人数再决定)
3、记分办法:胜局记1分,和局个得0.5分,负为0分。
4、提和:自然和棋限着为50回合,有效打将为8着,理论上公认和局,防守方没有防守难度,一方提和,裁判可以判和。和棋争议原则上要求实战解决,棋手保留用时不足三分钟时裁判不受理单方和棋申请,严格执行实战解决自然和棋限着规定。
5、比赛用时:采用每方1个小时包干制(双方共用时2小时)超时判负。
6、个人名次按积分、累进分、对手分、胜局、犯规、顺序区分,仍无法区分,则看上轮成绩积分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逐轮往上类推。
7、请参赛棋手按时参加比赛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迟到时间从棋手保留时间中扣除,连续弃权两轮不再编排比赛。
七、赛场纪律:
1、比赛时关闭手机及一切通讯工具,比赛时接听手机者直接判负;比赛中,同一轮次被判违例,犯规达三次者本轮次棋局判负。
2、本次比赛赛场采用最新屏蔽及反作弊探测仪器等技术设备, 比赛期间,裁判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棋手不得拒绝,一旦发现作弊,当场取消成绩,并依照有关规定将作弊者送至公安部门处理,进行通报并禁赛。
3、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统一戴证参赛、工作。
八、未尽事宜届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