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国桥牌运动员注册的通知  (2010-12-31)
  

关于2011年全国桥牌运动员注册的通知

 

各注册单位:

2011年桥牌项目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规定,及时为相应运动员办理注册手续,以确保其参加2011年各项全国性桥牌赛事的资格。

一、参加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桥牌比赛、2011年全国桥牌协会锦标赛、全国桥牌A类俱乐部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相应注册单位进行年度注册。

二、进行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为中国桥牌协会个人会员,且会员资格处于有效状态(会员号已在中国桥牌网激活且不欠费)。注册应本着自愿、公开、合法、有序的原则进行,运动员和注册单位应共同确保运动员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仍处于代表资格协议书有效期限内的运动员,如在2011年继续代表原单位注册的,需由注册单位进行2011年度的注册确认;如代表其他单位的,需提供由原注册单位(含双重注册单位)、交流单位和运动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运动员交流协议书。

四、关于运动员注册优先权的有关规定:

(一)代表资格协议期满的运动员,原注册单位享有注册优先权。注册优先权期限内,如原注册单位需要,运动员只能与其签定代表资格协议。

(二)运动员协议期满后的第1个年度注册期,如原注册单位愿意继续留用运动员,但未能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必须在该注册期内,向中国桥牌协会提交注册优先权的报告。否则,注册优先权自注册期截止之日起终止。

(三)注册优先权期限已满,如原注册单位未能与运动员重新签定代表资格协议,运动员可自主选择注册单位。

五、经中国桥牌协会A类俱乐部、B类俱乐部注册的运动员,参加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2011年全国桥牌协会锦标赛应进行双重注册。

六、运动员在一个注册年度内只允许代表同一序列(省区市桥牌协会和行业体协桥牌协会为同一个序列,A类和B类俱乐部为同一个序列)内的一家单位参赛。短期交流(交流期限短于12个月)仅适用于不同序列间运动员,同序列内运动员不得进行短期交流。

七、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年度注册期为201111日至20111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注册、确认及交流的单位和运动员将被视为放弃参加2011年度的相关比赛资格。除赛事规程有单独规定之外,其他时间不再接受运动员进行补充注册和交流。

八、中国桥牌协会将在注册结束后及时将2011年度注册名单在中国桥牌网www.ccba.org.cn上公示。

九、2011年全国桥牌运动员注册需要向中国桥牌协会报送的资料包括:

(一)首次注册及重新注册的运动员:

1.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各1份;

2.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格式的代表资格协议书13份(每份自贴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1寸免冠证件照3张;

4.本单位《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汇总名单》(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各1份)。

(二)注册确认的运动员:

本单位《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确认名单》(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各1份)。

(三)进行交流的运动员:

1.交流至本单位的桥牌运动员交流协议书15份;

2.本单位《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交流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各1份)。

(四)注册单位愿意继续留用,但未能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运动员:

《桥牌运动员注册优先权报告》

十、中国桥牌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天坛东路80号中国桥牌协会

邮编:100061

联系人:王建新、原玉杰

联系电话:0108755916387559162

传真:01067115728   

E-mail: ccba@sport.gov.cn

 

附件:1. 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汇总名单

      2. 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确认名单

3. 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交流情况汇总表

(点击通知左上角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及注册相关文件)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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