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国桥牌运动员注册的通知
各注册单位:
2011年桥牌项目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规定,及时为相应运动员办理注册手续,以确保其参加2011年各项全国性桥牌赛事的资格。
一、参加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桥牌比赛、2011年全国桥牌协会锦标赛、全国桥牌A类俱乐部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相应注册单位进行年度注册。
二、进行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为中国桥牌协会个人会员,且会员资格处于有效状态(会员号已在中国桥牌网激活且不欠费)。注册应本着自愿、公开、合法、有序的原则进行,运动员和注册单位应共同确保运动员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仍处于代表资格协议书有效期限内的运动员,如在2011年继续代表原单位注册的,需由注册单位进行2011年度的注册确认;如代表其他单位的,需提供由原注册单位(含双重注册单位)、交流单位和运动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运动员交流协议书。
四、关于运动员注册优先权的有关规定:
(一)代表资格协议期满的运动员,原注册单位享有注册优先权。注册优先权期限内,如原注册单位需要,运动员只能与其签定代表资格协议。
(二)运动员协议期满后的第1个年度注册期,如原注册单位愿意继续留用运动员,但未能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必须在该注册期内,向中国桥牌协会提交注册优先权的报告。否则,注册优先权自注册期截止之日起终止。
(三)注册优先权期限已满,如原注册单位未能与运动员重新签定代表资格协议,运动员可自主选择注册单位。
五、经中国桥牌协会A类俱乐部、B类俱乐部注册的运动员,参加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2011年全国桥牌协会锦标赛应进行双重注册。
六、运动员在一个注册年度内只允许代表同一序列(省区市桥牌协会和行业体协桥牌协会为同一个序列,A类和B类俱乐部为同一个序列)内的一家单位参赛。短期交流(交流期限短于12个月)仅适用于不同序列间运动员,同序列内运动员不得进行短期交流。
七、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年度注册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注册、确认及交流的单位和运动员将被视为放弃参加2011年度的相关比赛资格。除赛事规程有单独规定之外,其他时间不再接受运动员进行补充注册和交流。
八、中国桥牌协会将在注册结束后及时将2011年度注册名单在中国桥牌网www.ccba.org.cn上公示。
九、2011年全国桥牌运动员注册需要向中国桥牌协会报送的资料包括:
(一)首次注册及重新注册的运动员:
1.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清晰复印件各1份;
2.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格式的代表资格协议书1式3份(每份自贴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1寸免冠证件照3张;
4.本单位《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汇总名单》(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各1份)。
(二)注册确认的运动员:
本单位《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确认名单》(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各1份)。
(三)进行交流的运动员:
1.交流至本单位的桥牌运动员交流协议书1式5份;
2.本单位《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交流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文件各1份)。
(四)注册单位愿意继续留用,但未能签定代表资格协议的运动员:
《桥牌运动员注册优先权报告》
十、中国桥牌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天坛东路80号中国桥牌协会
邮编:100061
联系人:王建新、原玉杰
联系电话:010-87559163、87559162
传真:010-67115728
E-mail: ccba@sport.gov.cn
附件:1. 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汇总名单
2. 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注册确认名单
3. 2011年度桥牌运动员交流情况汇总表
(点击通知左上角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及注册相关文件)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