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桥牌赛补充通知  (2010-09-17)
  
各设区市桥牌协会、省直各单位、大专院校工会(桥协)
现将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桥牌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2010年11月3日—7日,南昌市富瑞大酒店(青山南路王家庄19号——省民防局)
二、竞赛项目:公开团体赛 双人赛
三、参赛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4—6人;双人赛各队限报2对。
   2、参赛队差旅费由各队自理,比赛期间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35元。
3、各队须交报名费500元。
四、奖励办法:对团体赛前6名授予奖杯,证书,人赛前6名给予适当的现金奖励。
五、竞赛补充规定
(一)、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和《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试行)》裁判法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二)、比赛办法
  团体赛: 采用瑞士制比赛9轮,每轮打16付牌。以VP总积分排列名次。
  双人赛: 双人赛采用比赛分制,分2节,按2节比赛所得的百分比平均数决定名次。高者列前。
(三)、编排
  (1)瑞士制比赛:各队序号由裁判长抽签决定。
  (2)主客队:以裁判长公布的为准。主队在开室坐南北,闭室坐东西。
  (3)瑞士制比赛中相遇过的队不再相遇。如参赛队为单数时,积分或排名(首轮时)最低者轮空,但每队最多轮空1次。
 (四)、比赛程序
  (1)所有比赛均禁止使用高度非常用(Hum)体系。
  (2)赛员须携带本对的中文约定卡参加比赛。
  (3)比赛使用叫牌卡、推盘及遮幕,由南北负责推盘。
  (4)对叫牌及叫牌体系的询问和解释均采用书写的方式进行。
  (5)南家负责记录一式三份记分表。东家记录一份记分表,记分表须写明比赛时间、组别、轮次、室别、比赛队名及各方位赛员姓名。记分结果在比赛完离桌前经双方确认签名。
  (6)遮幕同侧的不合法叫牌,在推盘未推至遮幕另一侧前必须更改。合法的叫牌不得更改,但符合规则的立即更改除外。
  (7)每轮比赛结分完毕后,由胜队(IMP打平时由主队)将经双方签字的记分表于该轮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交记录台,未按时交表者,责任方按弃权处理,非责任方按实际比赛结果记分。
  (8)每轮比赛中每对牌手只能在一副牌中使用心理叫。双人赛不得使用心理叫。
(五)、积分相同时的名次决定办法
  (1)、比较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的VP值、IMP值、多者名次在前。
  (2)、比较有关队在全部比赛中获胜轮数(VP打平不计)的多少,多者名次在前。
  (3)、比较有关队的平均对手分(某队所遇过所有对手的累计VP除以该队实打比赛轮数)的高低,高者名次列前。
  (4)、比较有关队在全部比赛中的IMP胜负率,高者名次在前。
  (5)、如仍相同,抽签决定。
(六)、比赛纪律:
  (1)严格执行国家体委印发的《桥牌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比赛纪律的规定。
  (2)所有人员,进入赛场即应关闭通讯工具。每轮比赛期间,遇有赛员的移动通讯工具响铃或振动,对于未接听或未观看者,团体赛扣相关队2VP,比赛分制双人赛扣1副牌顶分的40%,对于已接听或已观看者,将取消该队参加该轮剩余部分比赛的资格,比分按“中途退出比赛”计算。多次或严重违反本条规定的将受到进一步处罚,可能会部分停赛,由组委会决定。
  (3)讲究文明礼貌,进入赛场须衣冠整洁并佩戴有效证件。
  (4)观众不得走动看牌,不上场队员不得观看本队比赛。
  (5)赛员离开座位,须征得裁判同意,并与同桌对方结伴而行。
  (6)每轮比赛期间,赛场及赛场前附近区域禁止吸烟。如果现有赛员违反本项规定,扣相关队1VP。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可能会部分停赛,由组委会决定。
(七)、申述
  (1)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受理各队(对)的申诉。
  (2)所有申诉必须在该轮比赛正式分数公布后15分钟内向裁判提出(裁判长另有要求时按裁判长的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履行申诉程序。申诉费每次人民币100元。
、报名及报到
 1、请各参赛队(或对)于2010年10月30号前报省桥牌协会
 2、联系方式:江西省桥牌协会 联系人:汪建平 
电话:13006201959     电子信箱:wangwangjp@163.com
 3、请各队于11月3号在南昌市富瑞大酒店(青山南路王家庄19号——省民防局)报到,晚上8点召开领队教练会。
、裁判长由桥协选派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西省桥牌协会 
                         2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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