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北京市桥牌运动开展,提高北京市桥牌技术水平,同时宣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北京市桥牌协会与北京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本次比赛。
一、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 任:任志强
副主任:闻义昌 蒋 璐 李春晖
仲裁委员会:蒋 璐 张晓先 王止戈
裁 判 长:顾 毅
副裁判长:蔡向魁 赵 鸣
二、比赛办法:
1. 比赛全部为四人复式赛,每队可报六人。
2. 无等级预赛、复赛均采用瑞士移位制。预赛分两个组,各组取前八名进入复赛;复赛取前八名进入决赛,预赛、复赛均打4轮,每轮8副牌;决赛共八个队采用单循环,每轮12副牌,决出名次后升入乙级。
3. 乙级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蛇行排列分四组进行单循环,每轮12副牌。各组前二名进入下一阶段,各组后二名降至无等级。第二阶段为八队单循环,每轮12副牌,前四名升入甲级。
4. 甲级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2008年名次蛇行排列分两组进行单循环,每轮16副牌。第二阶段,各组前四名进入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各组第五名直接保级,按第一阶段VP排定第九、十名;各组第六、七名进入保级附加赛;各组的第八名直接降为乙级。
1/4决赛:打20副牌,第一阶段各组第一名可挑另组三、四名交叉对抗。
半决赛:打24副牌,进入前四名的队按第一阶段VP,列第一位的可在列第三、四位的队中挑选对手;五至八名的半决赛对阵方法相同。
决赛:打28副牌,排定一至六名;七、八名不再进行决赛,按第一阶段VP排定。
保级附加赛:(1)各组第六名对打24副牌,胜者保级;各组第七名对打24副牌,负者降级;
(2)各组第六名的负者同各组第七名的胜者再打24副牌,胜者保级,负者降级。
三、比赛地点:北京市桥牌协会活动中心
比赛地址:海淀区花园路小关街120号万盛商务会馆
B区半地下室(北三、四环之间健德门桥西北角)
乘车路线:公交车21、510、618、641、645、653、658、849、939路健德门桥西站下车。
地铁10号线健德桥站下车,西北出口。
四、比赛时间:(具体安排请看附表)
无等级:2009年6月8日至6月14日
乙 级:2009年6月6日至6月14日
甲 级:2009年6月6日至6月14日
五、报名办法:
1.无等级队可自愿组队报名。
2.甲、乙级各队必须保持2008年原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才有资格报名。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5日每天9:00-17:00
(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4.报名地点:北京市桥牌协会办公室(什刹海体校129室)
5.联系电话:66155020 66570606-3125
六、收费办法:
1. 无等级队预赛、复赛各交报名费100元;决赛报名费200元。
2. 乙级队预赛、决赛各交报名费200元。
3. 甲级队一次性交报名费400元。
七、奖励办法:
1. 对甲级前六名、乙级和无等级前三名给予奖励。
2. 本比赛根据中国桥牌协会有关规定申报中国桥协大师分。
八、注意事项:
1. 所有参赛者均要树立良好的牌风,一旦发现有作弊等不良行为,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理。
2. 比赛采用1999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规则和2006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
3. 各队参赛队员一次报名有效,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改、增加。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组委会批准,才可变动。
4. 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如发现有在两个队中参赛者,即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并判该队员参加的第二个队该场比赛成绩为零。
5. 比赛迟到10至2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10%;迟到20至3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20%;迟到30分钟以上按弃权论。
6. 在甲、乙级分组循环赛中,比赛队如在赛程未达一半时弃权,则取消以前全部成绩。如赛程过半,则成绩有效。
7.参赛队员必须填写中文约定卡,每对牌手要携带约定卡一式两份参加比赛,否则将给予不利的处理,直至不准上场比赛。
8. 本比赛每对牌手每场只可使用一次心理叫,但不得使用强开叫做心理叫(如精确1C,爱柯2C等)。
9.本比赛禁止使用棕色约定叫(例如多用途2D和点力及牌型均不确定的棕色约定叫)和高度非常用体系(例如一阶开叫表示某个特定花色或长或短)
10.比赛中赛员的约定性叫牌需要提醒(例如应叫新花色不逼叫,跳叫新花色不逼叫等)。在不拉幕的情况下,下列叫牌不得提醒:
(1)所有加倍
(2)表示均型或半均型,或建议打无将定约的无将叫牌
(3)4阶或4阶以上的任何叫牌,除非是第一轮叫牌中的约定性叫牌
11. 所有赛员均要注意牌套顺序、方位、牌张。北管牌、南记分、东西核对。发生牌张错误,如在看牌之前由上一桌责任方负责,如在看牌之后由本桌责任方负责。插错牌致使该付牌作废扣责任方3IMP。
12. 每场比赛后由胜方将记分表交给裁判。如打平由主队交表。过时不交表的队,该场比赛记为零分。
13.如对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时限为该场比赛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裁决。
14.赛场内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扣分(预赛、复赛每人次扣1VP,决赛每人次扣2VP),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5.参赛队员在比赛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该队3VP,第二次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按弃权论处。
16.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决定通知。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 京 市 桥 牌 协 会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