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批准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 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桥牌分会
三、 承办单位:清华大学
四、 比赛日期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09年7月18-22日
2、比赛地点:北京市 清华大学
五、 竞赛项目:公开团体赛、女子团体赛、混合团体赛。
公开双人赛、女子双人赛、混合双人赛。
六、 参加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大学生(学生)体协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
(一) 报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桥牌分会各团体会员院校均可报名参加。
(二) 参赛条件: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2.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有关规定,身体健康者。
3.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进行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4. 参赛运动员必须28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参加办法: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至6人。
2.凡参加各项比赛必须以本校学生组队,不得跨校组织联队。公开团体赛、女子团体赛、混合团体赛每校各组限报1队。
3.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09年6月18日前将报名表寄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八号院4号楼602邮编100085电话:010-66093800传真:010-66093840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桥牌分会[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241号38信箱金周收邮编300074 ],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4.报到:各参赛队于7月17日到赛区报到(不参加混合比赛的队可19日报到)。报到时,参赛运动员需带学生证、身份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5.所有参赛者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四)办理注册办法:
1.运动员所在学校负责人登录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ports.edu.cn)注册中心或直接登录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 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经运动员所在教育厅(教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负责人员审批并发放注册卡。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运动员信息、注册年限、上传运动员照片、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等(详见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
联系人:赵俊杰 贺鸣,联系电话:010-66093835/66093836
2、注册费: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及手续费20元/年。
3、注册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参加比赛。
七、 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及《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竞赛法(试行)》。
(二) 公开团体赛比赛办法: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瑞士制移位赛,每轮比赛12副牌,比赛6轮。
第二阶段:淘汰赛及附加赛。
淘汰赛:第一阶段前8名进行淘汰赛。1/4决赛进行24副牌,半决赛进行24副牌,决赛进行32副牌。
附加赛:继续进行瑞士制移位赛,每轮比赛12副牌,再打3轮。第一阶段没进前8名的队和1/4决赛的负队带第一阶段的全部成绩进入附加赛。附加赛前4名列本次比赛第5至8名。
(三) 女子团体赛比赛办法: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瑞士制移位赛,每轮比赛12副牌,比赛5轮。
第二阶段:淘汰赛及附加赛。
淘汰赛:第一阶段前8名进行淘汰赛。1/4决赛进行24副牌,半决赛进行24副牌,决赛进行32副牌。
附加赛:继续进行瑞士制移位赛,每轮比赛12副牌,再打2轮。第一阶段没进前8名的队和1/4决赛的负队带第一阶段的全部成绩进入附加赛。附加赛前4名列本次比赛第5至8名。
(女子团体赛视报名情况可能第一阶段采用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四)混合团体赛比赛办法:预赛进行5轮瑞士移位赛,每轮比赛8副牌,之后前4名进行24副牌半决赛和28副牌决赛。瑞士移位赛的第5至8名即为本次比赛第5至8名。(注意混合团体决赛和混合双人决赛时间有冲突,进入混合双人决赛的牌手无法参加混合团体决赛,各队可在报名时及在混合团体决赛安排上场队员时予以考虑)。
(五)双人赛比赛办法:
公开双人赛、女子双人赛、混合双人赛均分别进行一场预赛和一场决赛。预赛采用分组米切尔制,预计打18-22副牌,按全场统一计分方式计算成绩,取前24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12桌米切尔制,打22副牌。
(六)比赛由大会竞赛组和裁判长主持抽签。
(七)比赛严格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违纪处理规定。
(八)每对牌手需带约定卡1式3份,1份于报到时交大会竞赛组审核,另2份于比赛时带至赛桌。
(九)比赛可用自然、精确类体系,其他非常规体系禁止使用。不得使用棕色
约定叫(请参看《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
八、 奖励:各项比赛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九、 经费:参赛经费按照国家有关现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执行,报到时各校需交纳团体会费500元,报名费每人50元,食宿费100元/人/天。各队往返路费自理。
十、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选派办法另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注:报名表见附件。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桥牌分会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