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届“主席杯”桥牌团体赛规程
(2008-07-03)
一、 举办时间、地点:
2008年7月19-20日在甘肃省桥牌活动中心(兰州市铁路西村262号)举行。
二、组队办法:
各团体会员单位、桥牌俱乐部及桥牌爱好者均可自由组队参赛,每队4-6人。
三、 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1999年版)和2006年《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试行)》及甘肃省桥牌比赛补充规定。
2、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五轮瑞士移位赛,每轮打10副牌,以累计VP排列名次;第二阶段进行前八名参加的带分淘汰赛和剩余各队参加的五轮瑞士移位附加赛,淘汰赛第一轮分两节,每节打10副牌,第二、三轮打16副牌;瑞士移位附加赛每轮打10副牌,以累计VP排列最终名次。
3、第二阶段淘汰赛第一轮由第一阶段的第一-三名在第五-八名中挑选对垒对手进行比赛;第一轮胜队按第一阶段的名次,列前者在第三四名中挑选对垒对手进行第二轮比赛;第二轮的胜者进入第三轮决出冠军,负者决第三名;第一轮淘汰的四个队以当时瑞士移位赛前三名VP的平均值为基准,再按第一阶段名次依次减少1VP带入瑞士移位附加赛,同其余各队一起决出第五名及以后名次。
4、所用叫牌体系及攻牌信号均须详细填写约定卡并带入赛场。
5、禁止使用心理性叫牌。禁止使用弱开叫等非常用叫牌体系和高度非常规的(棕色约定叫)约定性叫牌。
6、在比赛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对于未接听或未观看者,扣罚相关队2VP(12IMP);对于已接听或已观看者取消其该场(节)比赛资格。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7、在比赛赛场吸烟者,扣罚相关队2VP(12IMP)。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8、尊重裁判,服从裁决,尊重对手,尊重同伴,不得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谩骂或带有侮辱性语言的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扣相关队0.5~2VP(淘汰赛时扣3~12IMP)。如果多次出现或劝说不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进一步判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
比赛录取前六名,第一名奖金1500元,奖杯壹座,省大师分40个(2);第二名奖金1000元,奖杯壹座,省大师分30个(1);第三名奖金700元,奖杯壹座,省大师分20个(0.5);第四名奖金500元,省大师分15个;第五名奖金300元,省大师分10个;第六名奖金200元,省大师分5个;(参赛队少于20队时,按参赛队的30%给予奖励及授予大师分)。
五、其他
1、参赛队报名截止日期7月14日,在此之前请各队将参赛名单报省桥牌协会,过时不予补报(地址:兰州市铁路西村262号,邮编:730000;E-mail:gsbazhao@163.com)。
2、7月18日下午4时,在桥牌活动中心召开领队会(抽签排序;种子队依据上届名次)。
3、每队须交报名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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