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桥牌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通知
(2008-03-20)
中国桥牌协会各单位会员: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中国桥牌协会的组织建设,促进桥牌运动进一步的发展,决定于4月中旬召开中国桥牌协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8年4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国谊宾馆举行。
二、代表资格: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桥牌协会(中国桥牌协会单位会员)派1名正式代表。该代表应为负责本协会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以上职务人员。
(二)中国桥牌协会A类俱乐部派1名正式代表。
(三)原任中国桥牌协会领导机构成员和拟任中国桥牌协会领导机构成员为大会正式代表。
(四)特邀部分桥牌组织派1名代表进行经验交流。
三、会议内容:
(一)听取并审议中国桥牌协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中国桥牌协会章程》。
(三)研究中国桥牌协会配套管理办法及修改方案。
(四)审议通过中国桥牌协会专业委员会设置及职能方案。
(五)选举产生中国桥牌协会第四届领导机构。
(六)交流桥牌运动发展经验。
四、报名:
各单位于2008年4月5日前确定本单位代表,并将报名表报至中国桥牌协会秘书处。需预定返程票的人员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联系人:李国华
电话:010-87559161
传真:010-67115718
电子信箱:ccba@sport.gov.cn
五、报到及离会:
(一)请与会代表于2008年4月14日至北京国谊宾馆报到。请于4月10日前将抵达时间通知中国桥牌协会秘书处,以便安排接待工作。
国谊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电话:010-68316611(总机)
(二)与会代表于4月16日晚和4月17日离会。
六、经费:
与会代表差旅费自理,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由中国桥牌协会负责。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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