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高校校长杯桥牌邀请赛竞赛规程  (2007-12-12)
  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桥牌分会
辽宁科技大学、辽宁省桥牌协会

三、比赛日期:2008年2月1日—2月2日

四、比赛地点:沈阳体育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宾馆)

五、参赛条件:全国各高等院校

六、比赛项目:公开双人赛

七、参赛条件: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参赛选手中要求最少一人为普通高校在职校级领导,另一人可为所在高校的在职教职工或有正式学籍的大学生(含研究生)。

八、参赛规定:

(一)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组织各省、市高校报名。

(二)参赛队必须以一所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二份),分别报送到以下地址:

1、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北京海淀区上地西路八号院上地科技大厦四号楼六零二室;邮编:100085;籍强(收),电话:010-66093815;传真:010-66093840

2、辽宁省桥牌协会,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沈阳财富中心E座12楼;邮编:110011。吴霞、马媛媛(收),手机:13840362581、13898861982。传真:024-31280059

(四)所有参赛者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二)比赛办法:采用双人赛形式。

十、奖励:分设南北、东西双向名次,前三名颁发奖杯,前八名颁发证书。

十一、 经费:参加人员每天每人交纳200元食宿费。

十二、 报到:

报到时间:各参赛队2008年1月31日到赛区报到。

报到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十三、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选派办法另定。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200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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