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桥牌锦标赛补充规定  (2007-09-28)
  一、 执行1999年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2006年《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试行)》中与本规定一致的部分继续执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二、 比赛办法:

1、公开团体赛:

所有参赛队按照大师分总分排名排列种子队序号。比赛共进行7天。前2天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淘汰赛方式,取32队进入第三天的比赛。第三天开始均为64副牌的单败淘汰赛。

(1)没有大师分的队将由裁判长抽签来排定序号。

(2)分组情况视报名队数来决定。比赛报名队数如不足67个时,比赛办法另行通知。

(3)对阵分二取一或四取三。比赛为单淘汰赛,根据IMP定胜负。

(4)比赛16副为一节,32副分为2节,64副分为4节。在每场32副的淘汰赛中,排名靠前的种子队可挑选在第一节或在第二节做主队;在64副牌比赛中,排名靠前的种子队可挑选在第一和第四节或在第二和第三节做主队。选定后,排名靠后的种子队先入座。

(5)在四取三中,下午4队一组的比赛为2场各32副,在同一组中排名最前的种子和最后的种子对阵,获胜的队进入下一轮的比赛(第二天),不再参加晚上的比赛,失利的队参加晚上的比赛,再次失利则被淘汰。

(6)从第二天开始,64个队进行64副牌的单败淘汰赛。

(7)遇平分时,32副牌的比赛加赛6副,64副牌的比赛加赛8副。仍遇平分时,抽签决定胜负。

(8)在4队一组的比赛中,排名靠前的种子队如被淘汰时,获胜进入下一轮的队才能提高自己的种子排名。

2、女子团体赛:

报名参赛队超过8个队时,比赛分2个阶段。第1阶段采用单循环赛,第2阶段采用淘汰赛。第1阶段第1名的队有权在第1阶段第3、4名的队中选择半决赛对手。第1阶段第5至8名的队列本届锦标赛女子团体赛第5至8名。(参赛队在8个以下时,第1阶段采用双循环赛,第2阶段比赛办法同上。)

3、混合团体赛:

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阶段:采用瑞士制比赛。共比赛6轮,每轮打8副牌。首轮抽签确定对手,比赛中遇过的队不再相遇。如参赛队为单数时,积分最低的队轮空,1个队最多轮空1次。按VP积分排列预赛名次。取前8名进入决赛。

(2)决赛阶段:采用单败淘汰制。每轮打32副牌,分2节进行。

4、公开双人赛:

采用比赛分制双人赛。打6节,以每节的百分比成绩累计决定名次。

5、女子双人赛:

采用比赛分制双人赛。打4节,以每节的百分比成绩累计决定名次。

6、混合双人赛:

采用比赛分制双人赛。打3节,以每节的百分比成绩累计决定名次。

7、基层团体赛:

采用瑞士制比赛,共打8场,每场12副牌。

8、快速淘汰赛:

安排在两天进行,分4轮。第一轮淘汰赛比赛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取8个队进入第2轮比赛。第2轮以后比赛采取单败淘汰赛,每轮32副牌。

9、一副一比团体赛:

比赛分预赛、半决赛、决赛。预赛为循环赛,比赛进行1天。半决赛、决赛各打32副牌。每场按参赛对数分若干组进行比赛,采用惠斯特轮转法,视各组的桌数确定各组的轮次数和打牌副数。每副牌比赛后,比较各队2桌的基本分,高者得1分,低者得0分,基本分相同各得0.5分,以换算得分的积分排列名次。

10、瑞士制团体赛:

分预赛、决赛。各进行6轮,每轮8副。预赛取1/2队数带分进入决赛。

11、IMP双人赛:

分预赛、决赛。各进行2节。预赛取1/2对数带分进入决赛。按参赛对数分若干组进行比赛,采用米切尔轮转法,视各组的桌数确定各组的轮次数和打牌副数。每副牌比赛后各桌得分均与该副牌的平均分进行比较,折合成IMP,以IMP积分排列名次。

12、瑞士制双人赛:

比赛10轮,每轮8副牌。采用场分制。每轮比赛获比赛分超过55%(含)的对获场分2分,比赛分在51%(含)至55%之间的对获场分1.5分,比赛分在49%至51%之间的对获场分1分,比赛分在45%至49%(含)的对获场分0.5分,比赛分低于45%(含)的对场分为0。前2轮比赛对阵抽签确定。第三轮按第一轮比赛结束时场分及比赛分高分对高分、低分对低分的方式编排,第四轮按第二轮比赛结束时的成绩编排,第五轮开始按当时的成绩编排。同一单位的2对牌手在最后2轮比赛中不相遇。不同单位的2对牌手原则上不重复相遇,当为避免2对牌手重复相遇导致某桌比赛场分差距达到或超过3分时,则此2对牌手将安排重复相遇。

三、比赛时限:

(一)上场时限:

1、团体赛中(每轮比赛副数在10副以下的比赛除外),无座位选择权的队须于赛前15分钟填写出场表,其后有座位选择权的队于赛前5分钟填写出场表。

2、所有比赛赛员均应于比赛规定开始时间前5分钟入场、就座,准备比赛。

(二)比赛用时:

比赛用时根据打牌副数按竞赛法中规定执行:竞赛法中未规定的,按每副牌8分钟计算。

(三)团体赛每节结束后15分钟(淘汰赛30分钟)内由胜队、IMP打平时由主队将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的记分表交记录台。混合团体赛预赛应在裁判长宣布时限内交记分表。

(四)双人赛每场比赛结束后将公布成绩核对表,成绩核对表公布后20分钟内进行核对,逾时不予受理。

(五)赛员迟到、超时均按竞赛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比赛程序和要求

(一)分组抽签:

正式比赛均根据同单位的队不相遇或早相遇的原则由裁判长主持分组抽签工作。双人赛比赛中,裁判长可根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二)主客队:

1、循环赛:比赛轮次表中队号在前者为主队。

2、瑞士制团体赛:以裁判长公布为准。

3、淘汰赛:抽签决定,公开团体赛除外。

32副牌的比赛:16副牌为一节,抽中签的队有权选择本队某节为主队或客队。

4、主队在开室坐南北、闭室坐东西。

(三)座位选择权:比赛在10副以上时,比赛开始前15分钟,无座位选择权的队公布出场名单;其后,比赛开始前5分钟,有座位选择权的队公布出场名单。比赛在10副以下时,无座位选择权的队先入座,有座位选择权的队可根据对方上场情况后入座。

1、循环赛、瑞士制团体赛:

主队有座位选择权。

2、淘汰赛:

一段比赛中主队有权选择在某节比赛中拥有座位选择权,在另一节客队有座位选择权。

3、有使用弱开叫等非常用叫牌体系牌手的队无座位选择权,其对手有座位选择权。

(四)比赛用牌:

双人赛采用计算机预制牌型。赛员在打完规定的牌后有责任将牌完好无误地放回牌套。

(五)座位:

混合团体赛及混合双人赛中,男赛员坐北或西,女赛员坐南或东。

(六)比赛如使用屏幕时,南北家负责推盘。北家负责管理比赛用牌,南家负责记分。

(七)本次比赛公开团体赛进入前8名的队和女子团体赛、混合团体赛进入第二阶段的队使用屏幕。其它各项比赛均不使用屏幕。

五、叫牌和约定

(一)每名赛员均须携带约定卡上场比赛。严禁秘密约定。

(二)除公开团体赛进入前8名的队外,其它比赛均不得使用高度非常用(HUM)体系和棕色约定叫。

1、高度非常用(HUM)体系指任何符合下列一条的同伴间约定的体系:

(1)在开叫位置的不叫表示至少有通常1阶开叫的实力,即使其中包括弱牌。

(2)按同伴间的约定,一个1阶开叫可以比不叫更弱。

(3)按同伴间的约定,一个1阶开叫可以比均衡实力少1个K。

(4)按同伴间的约定,一个1阶开叫表示某个特定花色或长或短。

(5)按同伴间的约定,一个1阶开叫表示某个特定花色长或另外一个花色长。

例外:强梅花体系或强方块体系的1阶低花开叫。

2、下列约定叫或处理归入“棕色”:

(1)2梅花至3黑桃之间任一开叫(包括2梅花、3黑桃)表示:

可能为弱牌(按约定可以低于均衡实力),并且不承诺一个已知花色至少4张。

例外:叫牌表示若为弱牌,则某个已知花色至少4张。如果一个叫牌不表示已知花色至少4张,它必须高于均衡实力1个K。(所有弱牌情况表示已知花色至少4张,强牌情况表示持牌比均衡实力多1个K,这不是棕色约定叫。)

例外:一个2阶低花开叫表示任一高花的弱二开叫,无论是否有强牌选项均不是棕色约定叫。

(2)对自然1阶单套开叫的争叫不保证一个已知花色至少4张。

例外:自然无将争叫。

例外:任何扣叫表示强牌。

例外:对对方已知花色的跳扣叫,要求同伴在该花色有止张时叫3NT。

(3)任何2阶或3阶弱两套牌叫牌按约定可以在一个花色中只有3张或更少。

(4)体系保护或体系必须的心理叫。

(5)不属于前面所列限制,对强力人为开叫的约定性争叫或对抗棕色约定或HUM体系的约定叫。

3、秘密信号

在上述的叫牌方法和约定的限制之外,牌手不得采用只有防守方自己了解,对庄家隐瞒了信息或信息传递的信号方法(即不允许秘密信号)。

4、随意开叫

禁止采用按约定可能包括少于8个大牌点,又没有后续手段加以区分的开叫牌。

(三)所有约定性叫牌,未使用屏幕时:须由叫出该约定叫的同伴立即作出提示,提示者须将提示卡放于该约定叫上提醒对方注意。使用屏幕时:叫出该约定叫者及其同伴均须立即向屏幕同测的对方作出提醒,提醒者须将提示卡放置在推盘上对方的叫牌栏中,并待对方赛员知晓示意后方可收回。被提示者得到提示后应点头示意对方。提醒者不得采用其它方式或越过屏幕作出提醒。未按规定的方式作出提醒,且对方表示未得到该提醒的均视为未作提醒。

(四)如果未使用屏幕,下列叫牌不得提醒:

1、所有的加倍。

2、表示均型或半均型,或建议打无将定约的无将叫牌。

3、4阶或4阶以上的任何叫牌,除非是第一轮叫牌中的约定性叫牌。

(五)心理叫牌:

对抗在8副牌以下的各项比赛禁止使用心理叫牌。

六、带分

混合团体赛、女子团体赛预赛时相遇的队淘汰赛或附加赛中相遇时,预赛中名次在前的胜队带预赛中两队相遇时IMP差的1/2,预赛中名次在后的胜队带预赛中两队相遇时IMP差的1/3。带分最高不得超过淘汰赛或附加赛相应场次比赛牌数的1/4。

七、平分名次的确定

(一)循环赛:VP相同时。

1、依次比较VP相同的队在全部比赛中的IMP率和TP率,高者列前。

2、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同分队相互比赛的VP值、IMP值、TP值,高者列前。

3、如仍相同,则加赛1副牌至决出胜负。

(二)淘汰赛:IMP相同时,公开团体赛例外。

1、加赛8副牌,决定胜负。

2、如仍相同,则加赛1副至决出胜负。

(三)瑞士制团体赛:VP相同时。

1、如只有2队VP相同,并且此2队曾经相遇,相遇时IMP胜出的队名次列前。

2、如仍相同或有两队以上VP相同时,比较VP相同的队所有比赛的胜数(VP平局计负),胜数高者列前。

3、如仍相同,依次比较同分队在全部比赛中的IMP率和TP率,高者列前。

4、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同分队相互比赛的VP值、IMP值、TP值,高者列前。

5、如仍相同,则加赛1副牌至决出胜负。

(四)双人赛:比赛分相同时。

1、比较比赛分相同的对在本阶段比赛中最好一节比赛的比赛分,高者列前。

2、如仍相同,比较同分对在本阶段比赛次好一节比赛的比赛分,高者列前。

3、如仍相同,比较同分对与共同对抗过的本阶段成绩最好的一对牌手的比赛分,高者列前。

4、如仍相同,继续比较同分对与共同对抗过的本阶段成绩次好的一对牌手的比赛分,高者列前。

5、如仍相同,继续第4条中的程序依次比较与成绩第三好及以后的一对牌手的比赛分,高者列前,直至区分名次。

6、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五)瑞士制双人赛:场分相同时,按:

1、比较场分相同的对的比赛平均分,高者列前。

2、如仍相同,按第(四)条中的方式加以区分。

八、纪律和礼仪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委印发的《桥牌竞赛管理方法》(试行)中有关竞赛纪律的各项规定。

(二)严禁赛员将移动电话及传呼机带入赛场。每节比赛期间,遇有赛员的移动电话或传呼机响铃或振动,未接听或观看者,每次扣相关队2VP(淘汰赛时扣12IMP);双人赛扣1副牌顶分的40%。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的处罚,可能会部分停赛,由组委会决定。如赛员接听或观看了移动电话、传呼机,将取消该赛员参加该场比赛的资格。比分按弃权计算。

(三)讲究文明礼貌,进入赛场须衣冠整洁并佩戴有效证件。

(四)观众(包括各队领队、教练及不上场队员)不得走动看牌,不上场队员不得观看本队比赛。

(五)赛员离开座位,必须征得裁判同意,并与同桌对方赛员结伴而行。每节(轮)打牌副数在12副以内的,无特殊情况的赛员不得离座。

(六)每节比赛期间,赛场及赛场附近区域禁止吸烟。如发现有赛员违反本项规定,团体赛扣相关队1VP(淘汰赛时扣6IMP);双人赛扣1副牌顶分的20%。多次出现的赛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可能会部分停赛,由组委会决定。

九、申述

(一)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受理有关申述事宜。

(二)所有申述必须在该节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出(裁判长另有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并递交书面材料及申述费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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