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卫生系统桥牌赛
(2007-04-30)
一、主办单位:卫生部直属机关工会
上海市医务工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卫生系统桥牌协会
三、比赛日期:2007年5月10日至5月13日
四、比赛地点:上海嘉定浏岛度假村
五、参加单位: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
六、竞赛项目:公开组队式赛
七、参加办法:
1、参赛者必须为卫生系统内在职职工;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6人(男女不限);
2、报名表一式二份,由医务(卫生)工会审核后盖章,于4月20日前寄比赛筹委会竞赛组(上海市医务工会),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477号1104室,邮政编码:200040,电话:021-62897000转11041分机;
3、每队缴纳报名费500元。
八、竞赛办法:
1、单循环赛,每天比赛4轮,每轮16副牌。
2、循环赛以V.P结算,如两队或两队以上V.P相等,则比较I.M.P得失分比值,高者名次列前。
3、执行中国桥牌协会1999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及2006年颁布的《中国桥牌协会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试行)》。
4、禁止使用HUM体系。循环赛阶段禁止使用棕色约定叫。
5、循环赛每轮比赛中,每对牌手只能在一副牌中使用心理叫。
6、参赛牌手必须携带本对约定卡(中文)参加比赛。
7、比赛裁判长由上海市桥牌协会委派。
8、由竞赛委员会和裁判长主持抽签编排。
九、奖励办法:
1、获得前三名的队分别颁发奖杯和奖金,运动员颁发证书;
2、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2队,分别颁发奖状;
3、各参赛队员均有纪念奖。
十、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第四届全国卫生系统桥牌赛组织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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