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华远地产杯》北京市春季桥牌大赛竞赛规程  (2007-03-30)
  为推动北京市桥牌运动开展,提高北京市桥牌技术水平,同时宣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北京市桥牌协会与北京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本次比赛。



一、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 任:任志强

副主任:闻义昌 蒋 璐 李春晖

仲裁委员会:周家骝 蒋 璐 王止戈

裁 判 长:张晓先

副裁判长:蔡向魁 赵 鸣



二、比赛办法:

1. 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队,预赛限报50个队,每队限报4─6人。

2. 本次比赛为复式团体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均采用分组瑞士移位赛制。预赛分5个组,每组10队,各组取前4名进入复赛;复赛分2个组,每组10队,各组取前4名进入决赛;决赛共8个队,全胜队为冠军。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4月14日(六)下午 A组

4月15日(日)上午 B组、下午 C组

4月16日(一)晚上 D组

4月17日(二)晚上 E组

复赛:4月18日(三)晚上第一组、4月19日(四)晚上第二组

(预赛、复赛均打4轮,每轮8副牌)

决赛:4月21日(打4轮,每轮12副牌)

地点:什刹海体校桥牌活动室(体校一层120室)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4月2日开始,报满为止。(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桥牌协会办公室(什刹海体校129室)

联系电话:66155020 66570606-3125



五、收费办法:

预赛、复赛、决赛每队各收费100元。(根据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每年春季大赛预赛报名费视同缴纳北京市桥协当年会费。)



六、奖励办法:

1. 前三名的队将各获《华远地产杯》壹座,前八名的队将获奖金8000元至1000元。

2. 本比赛根据中国桥牌协会有关规定申报中国桥协大师分。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参赛者均要树立良好的牌风,一旦发现有作弊等不良行为,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理。

2. 比赛采用1999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规则和2006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裁判法。

3. 各队参赛队员一次报名有效,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改、增加。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变动。

4. 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如发现有在两个队中参赛者,即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并判该队员参加的第二个队该场比赛成绩为零。

5. 比赛迟到10至2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10%;迟到20至3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20%;迟到30分钟以上按弃权论。

6. 比赛结束积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1) 如两队相遇过,胜者(包括IMP相等,基本分多者)在前;

(2) 如两队未遇过或相遇未分胜负,则胜场次多者在前,平作负计;

(3) 比较两队或多队相遇过的对手VP总和,多者在前。再相同则加打两副牌。

7.参赛队员必须填写中文约定卡,每对牌手要携带约定卡一式两份参加比赛,否则将给予不利的处理,直至不准上场比赛。

8. 本比赛每对牌手每场只可使用一次心理叫,但不得使用强开叫做心理叫(如精确1C,爱柯2C等)。

9.本比赛禁止使用棕色约定叫(例如多用途2D和点力及牌型均不确定的棕色约定叫)和高度非常用体系(例如一阶开叫表示某个特定花色或长或短)

10.比赛中赛员的约定性叫牌需要提醒(例如应叫新花色不逼叫,跳叫新花色不逼叫等)。在不拉幕的情况下,下列叫牌不得提醒:

(1)所有加倍

(2)表示均型或半均型,或建议打无将定约的无将叫牌

(3)4阶或4阶以上的任何叫牌,除非是第一轮叫牌中的约定性叫牌

11. 所有赛员均要注意牌套顺序、方位、牌张。北管牌、南记分、东西核对。发生牌张错误,如在看牌之前由上一桌责任方负责,如在看牌之后由本桌责任方负责。插错牌致使该付牌作废扣责任方3IMP。

12. 每场比赛后由胜方将记分表交给裁判。如打平由主队交表。过时不交表的队,该场比赛记为零分。

13.如对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时限为该场比赛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裁决。

14.赛场内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扣分(预赛、复赛每人次扣1VP,决赛每人次扣2VP),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5.参赛队员在比赛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该队3VP,第二次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按弃权论处。

16.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决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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