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2006-09-04)
  一、承办单位: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上海市桥牌协会

二、比赛时间:2006年10月3日至5日

三、比赛地点:江天宾馆 (浦东南路5456号)

四、竞赛项目:公开组队式赛

五、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6人(男女不限)。

(二)每队应缴报名费400元整。

(三)报名办法按《第二届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六、竞赛办法:

(一)预赛采用瑞士制,每轮7副牌;第1轮至第2轮,采用20:0VP表,非弃权队得12VP;第3轮至第4轮,采用30:0VP表,非弃权队得18VP;第5轮至第6轮,采用40:0VP表,非弃权队得24VP;最后6轮,采用60:0VP表,非弃权队得36VP;以及重复对垒的方式。

(二)以VP决定预赛名次;如VP相同,则比较IMP得失分比值,高者名次列前,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采用单循环制,以预赛成绩排列队号,每轮7副牌,VP结分,20:0VP表;如VP相同,则比较IMP得失分比值,高者名次列前。

(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1999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和1991年审定的《中国桥协复式定约桥牌竞赛法》。

(五)由竞赛组委会主持抽签、编排工作。

(六)每队每对选手必须填写叫牌约定卡,无约定卡者不得参加比赛。

(七)运动员必须佩带运动员证参加比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八、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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