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2006-09-04)
一、承办单位: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上海市桥牌协会
二、比赛时间:2006年10月3日至5日
三、比赛地点:江天宾馆 (浦东南路5456号)
四、竞赛项目:公开组队式赛
五、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6人(男女不限)。
(二)每队应缴报名费400元整。
(三)报名办法按《第二届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六、竞赛办法:
(一)预赛采用瑞士制,每轮7副牌;第1轮至第2轮,采用20:0VP表,非弃权队得12VP;第3轮至第4轮,采用30:0VP表,非弃权队得18VP;第5轮至第6轮,采用40:0VP表,非弃权队得24VP;最后6轮,采用60:0VP表,非弃权队得36VP;以及重复对垒的方式。
(二)以VP决定预赛名次;如VP相同,则比较IMP得失分比值,高者名次列前,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采用单循环制,以预赛成绩排列队号,每轮7副牌,VP结分,20:0VP表;如VP相同,则比较IMP得失分比值,高者名次列前。
(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1999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和1991年审定的《中国桥协复式定约桥牌竞赛法》。
(五)由竞赛组委会主持抽签、编排工作。
(六)每队每对选手必须填写叫牌约定卡,无约定卡者不得参加比赛。
(七)运动员必须佩带运动员证参加比赛。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八、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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