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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春季桥牌大赛4月初开战 (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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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九届北京市职工运动会的举行,推动北京市桥牌运动的开展,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桥牌协会共同举办本次比赛。
一、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 任:任志强 副主任:闻义昌 李春晖 蒋 璐
仲裁委员会:蒋 璐 刘 杰 王止戈
裁判长:张晓先
副裁判长:蔡向魁 赵 鸣
二、比赛办法:
1. 本次比赛不设种子队,预赛限报50个队,每队限报4─6人。
2. 本次比赛为复式团体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预赛、复赛两个阶段采用分组瑞士移位赛制,预赛共5个组,每组10队,每组取前4名进入复赛;复赛分两个组每组取前4名进入决赛;决赛共8个队采用单循环赛制。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4月1日(六)下午、晚上A、B两个组
4月2日(日)上午、下午、晚上C、D、E三个组
复赛:4月3日(一)一组
4月5日(三)二组
预赛、复赛均打4轮,每轮8副牌
决赛:4月8日至4月9日共7轮,每轮16副牌。
地点:什刹海体校桥牌活动室(体校一层)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3月20日开始,报满为止。(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桥牌协会办公室(体校129室)
联系电话:66155020 66570606-3125
五、收费办法:
预赛、复赛、决赛每队各收费100元。(根据北京市社团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每年春季大赛预赛报名费视同缴纳北京市桥协当年会费。)
六、奖励办法:
1. 前三名的队将各获《华远地产杯》壹座,前八名的队将获奖金6000元至600元。
2. 本比赛根据中国桥牌协会有关规定申报中国桥协大师分。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参赛者均要树立良好的牌风,一旦发现有作弊等不良行为,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理。
2. 比赛采用1999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规则。
3. 各队参赛队员一次报名有效,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改、增加。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组委会批准,才可变动。
4. 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如发现有在两个队中参赛者,即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并判该队员参加的第二个队该场比赛成绩为零。
5. 比赛迟到10至2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10%;迟到20至3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20%;迟到30分钟以上按弃权论。
6. 比赛结束积分相同时的处理办法:
(1) 如两队相遇过,胜者(包括IMP相等,基本分多者)在前;
(2) 如两队未遇过或相遇未分胜负,则胜场次多者在前,平作负计;
(3) 比较两队或多队相遇过的对手VP总和,多者在前。再相同则加打两副牌。
7.参赛队员必须填写约定卡,每对牌手要携带约定卡一式两份参加比赛,否则将给予不利的处理,直至不准上场比赛。
8. 本比赛每对牌手每场只可使用一次心理叫,但不得使用强开叫做心理叫。(如精确1C,爱柯2C等)。如果使用非常规约定叫:例如多用途2D和点力及牌型均不确定的棕色约定叫,须在赛前向组委会提供详细说明,并提前告知对手,同时提供防御办法,否则将给予不利处罚。
9. 所有赛员均要注意牌套顺序、方位、牌张。北管牌、南记分、东西核对。发生牌张错误,如在看牌之前由上一桌责任方负责,如在看牌之后由本桌责任方负责。插错牌致使该付牌作废扣责任方3IMP。
10. 每场比赛后由胜方将记分表交给裁判。如打平由主队交表。过时不交表的队,该场比赛记为零分。
11.如对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时限为该场比赛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裁决。
12.赛场内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扣分(预赛、复赛每人次扣1VP,决赛每人次扣2VP),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3.参赛队员在比赛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该队3VP,第二次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按弃权论处。
14.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决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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