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上海市开发区运动会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2005-06-20)
  一、协办单位:上海漕河泾开发区 上海市桥牌协会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05年7月30日-31日
(2) 地点:漕河泾开发区华美达兴园酒店

三、竞赛项目:公开组队式赛

四、参加办法:
(1) 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2) 每队应缴报名费 400元整。
(3) 报名办法按《“漕河泾杯”首届上海市开发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报名表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寄上海市开发区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建国中路10号,邮编200025,电话54654730),另一份寄上海市桥牌协会(南京西路150号421室,邮编200003,电话63721759)。

五、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瑞士制,每轮7副牌,根据参赛队数决定比赛轮次。采用20:OVP表、30:OVP表、40:OVP表、60:OVP表,以及重复对垒的方式。
(2) 以VP决定比赛名次;如VP相同,则比较IMP得失分比值,高者名次列前。
(3) 采用中国桥牌协会1999年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和 1991年审定的《中国桥协复式定约桥牌竞赛法》。
(4) 由桥牌项目竞赛委员会主持分组、抽签、编排工作。
(5) 每队每对选手必须填写叫牌约定卡,无约定卡者不得参加比赛。
(6) 运动员必须佩带运动员证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取前八名,奖励按《“漕河泾杯”首届上海市开发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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