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四届运动会桥牌比赛
(2005-06-15)
一、 竞赛日期、地点
2005年6月18日至22日在秦皇岛市抚宁县体育馆举行,由抚宁县人民政府承办。
二、 参赛单位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院校、部队、行业体协、驻秦单位、社会团体等。
三、 竞赛项目
对式赛:男子组、混合组。
双人赛:男子组、女子组、混合组。
个人赛:男子组、女子组。
四、 参赛办法
㈠ 凡在我市境内长期生活、学习、工作、居住的居民(外来人口持有暂住证、学生证)、经医务部门检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比赛。
㈡ 每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运动员4——6人、女运动员2人。
㈢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相应的人身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五、 竞赛办法
㈠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桥牌竞赛规则。
㈡ 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各组赛制。
㈢ 如队本场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上交书面材料并交申诉费300元、以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退回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不退。
㈣ 约定卡每队牌手一式三份、一份报到时交大会竞赛组,二份比赛时带到牌桌。
六、 计分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2、团体总分按各单项名次得分之和计算。
七、 报名与报到
报名:各单位认真填写市体育局统一下发的报名表,要求自己清楚(必须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30天报市体育局市运会竞赛部,逾期报名按弃权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人员。
邮编:066000 联系人:潘学良 咨询电话:8018213
抚宁体育局 联系人:徐立群 联系电话:6012280
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八、 录取名次与奖励
团体、单项赛均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九、 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 经费负担办法
参赛队一切费用自理、需会安排食宿的参赛队,食宿费每人每天70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秦皇岛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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