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春之雨》比赛的几点说明 (2005-02-28)
|
(一)规则方面:
关于比赛时间的规定: 第一轮比赛时间为晚8:00开始,迟到15分钟-20分钟将受到点名批评,迟到20-30分将扣罚3个VP+点名批评,迟到30分种以上,对方可以拒绝比赛,提交责任方“弃权”。 第二轮比赛将在第一轮结束后立即进行,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晚10:00开始,否则,权利方可以提交对方“弃权”。 比赛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如果遇特殊情况,在opp同意下可以提前或推迟。(含义:不一定在星期一比赛)但必须在“成绩提交帖”里说明,否则,将按双方0:0VP计算。
关于弃权: 未弃权方有3种选择: 1.按18:0算。 2.按自己以前打过的场次平均分。 3.按对方平均分的“补足数” 。 三者由未弃权方选择。 累计弃权6轮或连续弃权4轮的队伍将不再具有比赛资格。 关于比赛成绩提交: 比赛结束后,胜队应立即去“桥牌之友”论坛“春之雨江湖门派联谊赛成绩提交帖”提交成绩,双方打平,则由主队提交。最迟提交时间是第2天中午12点以前。否则,每晚提交一天,扣1VP, 如果在下轮比赛开始仍然不提交,则胜队按0VP,负队按实际VP,如果不能确认比赛结果,则双方按0VP计算。 关于外援: 本次比赛要求各参赛队是本门成员,如果有外援参加比赛,对方可以拒绝比赛,责任方按弃权论。
成绩提交有专门的帖子,请登陆“桥牌之友” (二)比赛场地:
统一到联众江湖--《春之雨桥牌联谊赛专用牌室》比赛。
(三)比赛时间:
自2005年2月28日,开始,逢周一晚上打2场比赛,第一场和第二场分别vs不同门派的队,每场只打1节12副。至2005年7月11日结束。
(四)比赛桌号:
由于联众公司为本次比赛提供了专用比赛室,大家将在同一个牌室比赛,所以桌号也相应调整:原轮次表左半部分桌号不变,右半部分桌号加20,就是你在春之雨牌室的桌号。
备注: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请跟贴提问。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