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一届“牌王杯”个人赛规程
(2004-12-08)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4年12月17日至19日在台州市桥牌协会活动中心(台州市体育馆)举行。
二、承办单位
这次比赛由台州市桥牌协会承办。
三、参加办法
1、限20名牌手参加。2004年11月30日台州市桥牌协会等级分排名前19名的牌手优先参加,承办单位可指定1名牌手参加。如各县(市、区)桥牌协会承办,指定的人选需报经台州市桥牌协会同意。
2、有资格参加比赛的牌手须在12月13日前向台州市桥牌协会报名(联系人:夏江南,电话:13705761658),逾期即视为放弃比赛。
3、有资格参加比赛的牌手放弃比赛,则由等级分排名20名及以后的牌手依次替代,替代人员由台州市桥牌协会通知。
4、已报名参赛的牌手因故不能参加比赛,应向台州市桥牌协会竞赛委员会请假,对未请假而不参加比赛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停止参加台州市级比赛一至二年的处分。
四、比赛办法
1、采用五桌单人移位法,比赛19轮,每轮8副牌,分别按IMP和MP结分,根据IMP和MP的名次确定总名次。总名次相同的,MP名次列前的总名次列前。
2、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3、比赛轮次安排:17日晚上5轮,18日上午2轮,18日下午4轮,18日晚上5轮,19日晚上3轮。(19日下午安排全国冬季通讯赛)。
五、奖励办法
1、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2、授予第一名“牌王杯”流动奖杯。连续2次或累计3次获第一名的牌手将永久获得“牌王杯”奖杯。
3、对前12名获得者按标准授予运动员等级分。
4、后4名的牌手暂不能参加下一年的“牌王杯”个人赛。
六、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17日下午到台州市桥牌协会活动中心 报到,晚上6:30开始比赛。
七、其他事项
1、每位参赛者需缴报名费50元。
2、参赛者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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