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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华远地产杯”北京市春季桥牌大赛举办 (200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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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推动北京市桥牌运动进一步开展,提高北京市桥牌技术水平,与北京市桥牌运动协会共同举办本次比赛。
一、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 任:任志强 副主任:闻义昌 蒋 璐 仲裁委员会:蒋 璐 周家骝 刘 杰 裁 判 长:张晓先 顾 毅 副裁判长:蔡向魁 赵 鸣 二、比赛办法:
1. 本比赛不设种子队,每队限报4─6人。 2. 本比赛为复式团体赛,预赛采用瑞士移位赛制,每轮打16副牌,共打8轮。预赛前8名进入决赛阶段,决赛阶段采用单淘汰制,每场打24副牌。 3.四分之一决赛,由预赛前3名依次从5-8名中挑选对手;半决赛仍由预赛名次列前者挑选对手。7-8名不再进行决赛,预赛排名在前者列第7名。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3月13、14 日9:00开始,每天打4轮,每轮16副牌。 地点:地坛体育馆二楼(安定门外大街116号)
决赛:3月20日9:00开始,每场24副牌。 地点:北京什刹海体校一层桥牌活动室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3月12日17:00以前(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桥协办公室(什刹海体校135室)
五、收费办法:
每队收费200元。
六、奖励办法: 1. 前三名的队将各获《华远地产杯》壹座,前八名的队将获物质奖励。比赛还将设立幸运奖项。 2. 本比赛根据中国桥牌协会有关规定申报中国桥协大师分。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者均要树立良好的牌风,一旦发现有作弊等不良行为,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理。 2、比赛采用1999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规则。 3、各队参赛队员一次报名有效,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改、增加。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组委会批准,才可变动。 4、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如发现有在两个队中参赛者,即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并判该队员参加的第二个队该场比赛成绩为零。 5、比赛迟到10至2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10%;迟到20至3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20%;迟到30分钟以上按弃权论。 6、预赛阶段两队积分相同的名次排定: (1) 如两队相遇过,胜者(包括IMP相等,基本分多者)在前; (2) 如两队未遇过或相遇未分胜负,则胜场次多者在前; (3) 比较两队或多队相遇过的对手VP总和,多者在前。再相同则加打两副牌。决赛阶段两队打平时,预赛名次列前者胜出。 7. 参赛队员必须填写约定卡,每对牌手要携带约定卡一式两份参加比赛,否则将给予不利的处理,直至不准上场比赛。 8. 本比赛每对牌手每场只可使用一次心理叫,但不得使用强开叫做心理叫(如精确1C,爱柯2C等)。 9.使用非常规约定叫:例如多用途2D和点力及牌型均不确定的棕色约定叫,须在赛前向组委会提供详细说明,经组委会审查同意方可使用,并且要在赛前告知对手,同时提供防御办法,否则将给予不利处罚。 10. 所有赛员均要注意牌套顺序、方位、牌张。北管牌、南记分、东西核对。发生牌张错误,在看牌之前由上一桌责任方负责,在看牌之后由本桌责任方负责。插错牌致使该付牌作废,预赛扣责任方1VP(决赛阶段扣责任方3IMP)。 11. 每场比赛后由胜方将记分表交给裁判。如打平由主队交表。过时不交表的队,该场比赛记为零分。 12. 如对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时限为该场比赛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裁决。 13. 赛场内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扣分(预赛每人次扣1VP,决赛每人次扣3IMP),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4. 参赛队员在比赛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该队3VP(决赛阶段扣罚该队8IMP),第二次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按弃权论处。 15. 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决定通知。 报名地点联系电话:66155020 比赛地点联系电话:64268314 86487961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桥牌运动协会 200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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