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华远地产杯”北京市春季桥牌大赛举办  (2004-03-01)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推动北京市桥牌运动进一步开展,提高北京市桥牌技术水平,与北京市桥牌运动协会共同举办本次比赛。

  一、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 任:任志强
        副主任:闻义昌 蒋 璐
  仲裁委员会:蒋 璐 周家骝 刘 杰
  裁 判 长:张晓先 顾 毅
  副裁判长:蔡向魁 赵 鸣

  二、比赛办法:

  1. 本比赛不设种子队,每队限报4─6人。

  2. 本比赛为复式团体赛,预赛采用瑞士移位赛制,每轮打16副牌,共打8轮。预赛前8名进入决赛阶段,决赛阶段采用单淘汰制,每场打24副牌。

  3.四分之一决赛,由预赛前3名依次从5-8名中挑选对手;半决赛仍由预赛名次列前者挑选对手。7-8名不再进行决赛,预赛排名在前者列第7名。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3月13、14 日9:00开始,每天打4轮,每轮16副牌。
  地点:地坛体育馆二楼(安定门外大街116号)

  决赛:3月20日9:00开始,每场24副牌。
  地点:北京什刹海体校一层桥牌活动室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3月12日17:00以前(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桥协办公室(什刹海体校135室)

  五、收费办法:

  每队收费200元。

  六、奖励办法:

  1. 前三名的队将各获《华远地产杯》壹座,前八名的队将获物质奖励。比赛还将设立幸运奖项。
  2. 本比赛根据中国桥牌协会有关规定申报中国桥协大师分。

  七、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者均要树立良好的牌风,一旦发现有作弊等不良行为,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理。
  2、比赛采用1999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规则。
  3、各队参赛队员一次报名有效,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改、增加。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组委会批准,才可变动。
  4、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如发现有在两个队中参赛者,即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并判该队员参加的第二个队该场比赛成绩为零。
  5、比赛迟到10至2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10%;迟到20至3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20%;迟到30分钟以上按弃权论。
  6、预赛阶段两队积分相同的名次排定:
  (1) 如两队相遇过,胜者(包括IMP相等,基本分多者)在前;
  (2) 如两队未遇过或相遇未分胜负,则胜场次多者在前;
  (3) 比较两队或多队相遇过的对手VP总和,多者在前。再相同则加打两副牌。决赛阶段两队打平时,预赛名次列前者胜出。
  7. 参赛队员必须填写约定卡,每对牌手要携带约定卡一式两份参加比赛,否则将给予不利的处理,直至不准上场比赛。
  8. 本比赛每对牌手每场只可使用一次心理叫,但不得使用强开叫做心理叫(如精确1C,爱柯2C等)。
  9.使用非常规约定叫:例如多用途2D和点力及牌型均不确定的棕色约定叫,须在赛前向组委会提供详细说明,经组委会审查同意方可使用,并且要在赛前告知对手,同时提供防御办法,否则将给予不利处罚。
  10. 所有赛员均要注意牌套顺序、方位、牌张。北管牌、南记分、东西核对。发生牌张错误,在看牌之前由上一桌责任方负责,在看牌之后由本桌责任方负责。插错牌致使该付牌作废,预赛扣责任方1VP(决赛阶段扣责任方3IMP)。
  11. 每场比赛后由胜方将记分表交给裁判。如打平由主队交表。过时不交表的队,该场比赛记为零分。
  12. 如对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时限为该场比赛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裁决。
  13. 赛场内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扣分(预赛每人次扣1VP,决赛每人次扣3IMP),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4. 参赛队员在比赛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该队3VP(决赛阶段扣罚该队8IMP),第二次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按弃权论处。
  15. 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决定通知。

  报名地点联系电话:66155020
  比赛地点联系电话:64268314 86487961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桥牌运动协会
                               200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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