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华远地产杯》北京市桥牌等级赛  (2003-07-21)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推动北京市桥牌运动协会进一步开展,提高北京市桥牌技术水平,与北京市桥牌运动协会共同举办本次比赛。

  一、组织机构:
  组织委员会:主 任:任志强
  副主任:闻义昌 蒋 璐
  仲裁委员会:蒋 璐 潘开建 张晓先 刘 杰
  裁 判 长:顾 毅
  副裁判长:蔡向魁 赵 鸣

  二、比赛办法:
   1. 比赛全部采用四人队式赛,每队可报六人。
   2. 无等级预赛、复赛均采用分组循环制,每组4队,每轮12副牌,前两名进入下一阶段。决赛阶段为八队单循环,每轮12副牌,决出名次后升入乙级。
   3. 乙级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蛇行排列分四组进行单循环,每轮12副牌。各组前二名进入下一阶段,各组后二名降至无等级。第二阶段为八队单循环,每轮12副牌,前四名升入甲级。
   4. 甲级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2002年名次蛇行排列分两组进行单循环,每轮16副牌;各组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A组,各组第一名可挑另组三、四名交叉对抗,四分之一决赛打20副牌,二分之一决赛打24副牌,决赛打32副牌,排一至六名。各组后四名进入第二阶段B组,第五名可挑另组七、八名交叉对抗28副牌,胜队按成绩排九至十二名,负队降为乙级。

  三、比赛时间:
  无等级:2003年8月2日、3日、9日、10日
  乙 级:2003年 8月3日、9日、10日
  甲 级:2003年 8月3日、9日、10日
  (具体安排请看附表)

  四、比赛地点:
  无等级预赛、复赛在什刹海体校桥牌活动室
  甲级队、乙级队及无等级决赛在地坛体育馆二层
  (具体安排请看附表)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7月21日至8月1日9:00-17:00
  (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桥牌运动协会办公室
  (什刹海体校135室)

  六、收费办法:
  1.无等级队预赛、复赛各交费80元;决赛再交费150元。
  2.乙级队预赛、决赛各交费150元。
  3.甲级队一次性交费300元。

  七、奖励办法:
   1. 对甲级前六名、乙级和无等级前三名给予奖励。
   2. 本比赛根据中国桥牌协会有关规定申报中国桥协大师分。

  八、注意事项:
   1. 所有参赛者均要树立良好的牌风,一旦发现有作弊等不良行为,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理。
   2. 比赛采用1999年中国桥协颁布的复式定约桥牌规则。
   3. 各队参赛队员一次报名有效,比赛开始后不得更改、增加。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经组委会批准,才可变动。
   4. 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如发现有在两个队中参赛者,即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并判该队员参加的第二个队该场比赛成绩为零。
   5. 比赛迟到10至2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10%;迟到20至30分钟扣迟到队所得IMP的20%;迟到30分钟以上按弃权论。
   6. 在甲、乙级分组循环赛中,比赛队如在赛程未达一半时弃权,则取消以前全部成绩。如赛程过半,成绩有效。
   7. 参赛队员必须填写约定卡,每对牌手要携带约定卡一式两份参加比赛,否则将给予不利的处理,直至不准上场比赛。
   8. 本比赛每对牌手每场只可使用一次心理叫,但不得使用强开叫做心理叫(如精确1C,爱柯2C等)。
   9.使用非常规约定叫:例如多用途2D和点力及牌型均不确定的棕色约定叫,须在赛前向组委会提供详细说明,经组委会审查同意方可使用,并且要在赛前告知对手,同时提供防御办法,否则将给予不利处罚。乙级队和无等级队使用非常规约定叫,还需赛前争得对方同意方可使用。
   10. 所有赛员均要注意牌套顺序、方位、牌张。北管牌、南记分、东西核对。发生牌张错误,在看牌之前由上一桌责任方负责,在看牌之后由本桌责任方负责。插错牌致使该付牌作废,循环赛扣责任方1VP,淘汰赛扣责任方3IMP。
   11. 每场比赛后由胜方将记分表交给裁判。如打平由主队交表。过时不交表的队,该场比赛记为零分。
   12.如对判罚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时限为该场比赛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裁决。
   13.赛场内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扣分(预赛每人次扣1VP。决赛为循环赛,每人次扣2VP;决赛为单淘汰,每人次扣3IMP),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14.参赛队员在比赛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该队3VP(淘汰赛时扣8IMP),第二次取消该队该场比赛资格,按弃权论处。
   15.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决定通知。

  报名地点(什刹海体校)联系电话:66155020 66186828
  比赛地点(地坛体育馆)联系电话:6426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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