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大企业桥牌赛竞赛规程  (2003-01-24)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3年12月1日至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大中型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竞赛项目:
(一)公开队式赛。
(二)附加双人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企业可报1个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 人,运动员4-6人。
(二)每队运动员中,中国桥牌协会注册专职牌手不得超过2人。
(三)各队参赛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公开队式赛: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采用瑞士制比赛。每天比赛2场,共进行12轮。每场打32副牌,分2节进行。以场分排列名次。
第二阶段:第1阶段1、2名,3、4名,5、6名,7、8名的队分别进行32副牌的名次赛,胜者名次列前,负者列后。
(二)附加双人赛:公开队式赛未进入第2阶段的队每队可报2对参赛。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定。
(三)比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1999年《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四)每对牌手带约定卡1式2份,于比赛时带至赛桌。

六、奖励办法:
(一)公开队式赛: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附加双人赛: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须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单寄中国桥牌协会和赛区各1份,逾期以弃权论。
2.报名费:公开组800元/队,于报名时寄至中国桥牌协会,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报到:裁判员于赛前2天,参赛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的选派办法另订。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桥牌协会2003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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