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全国中学生桥牌冬令营暨全国中学生桥牌赛竞赛规程  (2002-12-09)
  一、 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桥牌协会。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三、 赛日期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03年2月11日至17日。

2、比赛地点: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四、 竞赛项目:

公开组队式赛、公开组双人赛。

五、参加办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教委)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

(一)参赛名额: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名义报1队参赛。

2.各中学可以中学名义独立组队,报1队参赛。

(二)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有关规定,身体健康者。

(三)参加办法:

1.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至6人。

2.报名:各参赛单位于2003年1月10日前将报名表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桥牌部(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联系电话:010-67115718,传真:010-67115728 联系人:郭玉军)逾期按弃权论(以邮戳日期为准)。

3.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参赛运动员需带学生证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4.所有参赛者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途中)。

5.参赛经费按照国家有关现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执行各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人民币65元。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二)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中学生体育竞赛违纪处理规定。

(三)比赛由大会竞赛组和裁判长主持抽签。

(四)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定。

(五)冬令营期间除比赛外另安排桥牌知识讲座,并参观福建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中国女排荣誉展。

七、奖励:

(一)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二)按中国桥牌协会有关规定对优胜者授予大师分。

八、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选派办法另订。

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桥牌协会200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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