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联众论坛(BBS)严禁发布的内容
(2002-03-08)
为维护联众论坛的文明和健康,响应
《促进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倡议书》
的号召,遵守“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
”的规定,联众用户服务中心重申:
联众论坛严禁发布以下内容:
1、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人民利益的;
2、散布黄、赌、毒等方面的;
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低俗、不文明的;
5、诋毁联众公司声誉和损害联众公司利益的;
6、发布广告和夹带广告的;
7、发布含买卖财富值和买卖ID广告的;
8、恶意灌水刷屏的;
发布以上内容属严重违规行为,版主一经发现将立刻删除,并报联众用户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封闭发布者ID,并记录在案。
所有被封闭的ID均可在“
封闭名单查询处
”查询。
特此重申
联众用户服务中心
200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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