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全国青年桥牌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1-01-21)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1年2月10日至15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中国桥牌协会各单位会员。
三、竞赛项目:
公开组、女子组队式赛。
四、参加办法:
每单位可报公开队、女子队各1队。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运动员4-6人。参赛牌手须是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队的旅费自理,赛会期间每人每天交80元食宿费,女子队队员食宿费减半、不足部分由大会负担。
五、竞赛办法:
(一)公开组:
分2个阶段进行:
第1阶段:循环赛(具体方式视报名情况定)。
第2阶段:淘汰赛及附加赛。第1阶段为单循环赛时,第1阶段的前4名进行淘汰赛,第1阶段第1名的队有权在第3、4名间选择半决赛对手;第1阶段为分2组循环赛时,各组前2名交叉进行半决赛,各组第3名打32副牌决出5、6名名次。半决赛进行32副牌,冠、亚军决赛进行64副牌,3、4名附加赛进行32副牌。
(二)女子组:
报名不足5队(含5队)时,与公开组编为1组比赛,计成绩,女子组单独取名次。
报名为6-8时,双循环赛。
报名超过8队时,比赛办法与公开组同。
(三)采用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四)由大会竞赛组和裁判长主持抽签。
(五)每对牌手须带约定卡1式3份,1份于报到时交大会竞赛组审核,另2份于比赛时带至赛桌。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公开组取前6名给予奖励。女子组8队(含8队)以上时取前6名,4至7队时取前3名,2至3队时第1 名,1队时不单独取名次。
(二)中国桥牌协会在公开队式赛前3名的队中选拔2001年度国家青年桥牌队。
七、报名、报到:
各单位须将报名表于2001年1月21日前寄国家体育总局桥牌运动管理中心和赛区各1份,逾期按弃权论。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参赛牌手须带身份证。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八、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选派办法另订。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桥牌协会
2001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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